死刑犯在被行刑前,交代其它案件能延命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04

按道理是可以的,如果死刑犯在行刑前,交代了其所犯下的别的罪行,可以继续延续生命,因为相关部门需要案犯本人配合理清另一幢案件的原委。一般在这种情况,死刑犯都可以多活好几年,甚至十几年,也有机会不再执行死刑。

比如被称为“微笑杀手”的赵志红,9年内作案17日,受害者均为女性,共计杀害6人,并强迫2名幼女、10名妇女跟其发生关系。2005年落网。由于嫌犯作案手段残忍,对社会造成影响极其恶劣,并在2006年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然而!赵志红的一句话让他多活了13年:

我做的第一起案子就是厕所女尸案,检察院怎么不公诉,审理中为何也没有人提呢?

在赵志红的供述中,有10起案件,其中第一起就是“4·9厕所女尸案”。但当时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仅对其中9起案件提起了公诉,唯独对该案件只字不提。连赵志红本人都感到奇怪。

因为“4·9女尸案”当时牵扯到冤案,18岁的呼格吉勒图当天听见厕所有人呼救,打算去“见义勇为”的时候发现女尸,报警后被指控为本案凶手,并在案发后短短61天就被执行了死刑。

这起冤案背后牵扯到很多“大老虎”,该院明显想故意遮掩此案。结果反被已经判处了死刑的赵志红当面戳破,场面一度非常尴尬。这件案子发还重审,并于调查9年后,2014年再审此案,呼格吉勒图被枪杀18年后,终于能够沉冤得雪。

遗憾的是,18岁被生命终结的呼格吉勒图,即便洗脱了冤情,也无法再回到家人身边。而赵志红,则因此案又多活了9年,加上后续一些七七八八的案件,直到2019年,赵志红身上的案件才基本被理清,并于再审宣判死刑。距离2006年判处死刑已经13年过去了。如果他当初不说出厕所女尸案,06年就会被执行死刑。

由此可见,死刑犯在被枪决前,如果供述出其他罪行,完全有可能延续生命。而且不单可以延续生命,甚至可以逃避死刑。

假如案件再审的时候,嫌犯的年龄已经超过了75周岁,就有可能不再执行死刑。因为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