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非农子女能否继承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有何限制?

如题所述

关于你的提问,我详细给你说说:

1.城镇户籍人员,可以通过继承农村房屋的方式,相应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生前合法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依法由遗嘱指定的人继承,没有遗嘱的则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如果自然人在农村建有合法的房屋,该房屋在房屋所有权人去世以后,可以依法由继承人继承。而在法律上,继承人的范围并不受户籍等条件的限制。

比如父母亲是农村的,但是其子女户籍迁到了城镇,如果父母亲去世以后,城镇子女照样可以继承父母亲在农村的房屋。而房屋并不是空中楼阁,它必须要占有相应的土地,也就是房地一致,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因此,当城镇继承人在继承了农村房屋的同时,也就相应的取得了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此时,根据相关规定该房屋所占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依法登记的。

2.城镇户籍人员,不能够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这个说法,乍一看好像跟前面的说法有矛盾,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因为前面说的是通过继承农村房屋的方式来取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没有房屋可继承或者被继承的房屋已经灭失,只有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这个时候城镇户籍的自然人是不能够单独继承这块宅基地使用权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因为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所在的农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是以户为单位,享有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是单纯的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享有,而且按规定还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

城镇居民并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只有单独的宅基地的时候,城镇居民是不可以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理论上来讲,这个时候如果这个家庭户已经没有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话,集体组织是可以收回该宅基地,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村集体成员建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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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0-11
不能。需满足“一户一宅”原则。所谓“一户一宅”原则,是我国《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宅基地使用原则,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村民家庭中有成员成年后分家,单独成为一户,则该成员可以再申请宅基地。
第2个回答  2022-10-12
父母去世非农子女不能继承宅基地。满足“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用地面积应当符合地方关于宅基地使用面积的规定
第3个回答  2022-10-12
房子还在这,那么非农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使用,但是不能对房子重新建造。如果子女将房子推倒重建,那么依照法规,宅基地就要被回收,将其分配给其他需要的人。这时候有人可能就疑问,如果房子出现了破损,那么修补会不会被回收呢?完全不会!如果对房子进行修补或者加固,延长使用期限,是法规锁允许的。
第4个回答  2022-10-12
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两者互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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