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防疫最新规定

如题所述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

11月8日0-24时,长春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现住汽开区东皇君园31栋,系11月2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2日集中隔离,8日核酸检测阳性,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现住农安县帝豪花园2期2栋,系11月7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5日集中隔离,8日核酸检测阳性,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3:11月8日从韩国到达长春,经闭环管理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核酸检测阳性,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无自行活动轨迹。

现将本土无症状感染者隔离前活动轨迹涉及场所发布如下:

11月4日

10:30-11:00 老王头轮胎修理(农安县宝安路东段)

请广大居民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近期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及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进行报告,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提醒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控意识,有序排队参加核酸检测,不扎堆、不聚集,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7日内出现本土疫情的地区旅行或出差。来(返)长人员要提前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主动报备,抵长后进行“落地即检”,并落实相应管控要求。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全国疫情高中低风险区信息汇总

全国疫情高中低风险区信息汇总

截至2022年11月9日6时

数据来源:感控新青年、国务院客户端

截至2022年11月9日6时:

全国共有高风险区3435个中风险区2638个,低风险区427个。

高风险区3435个

其中

北京市80个;天津市17个;河北省167个;山西省139个;内蒙古自治区255个;辽宁省80个;吉林省7个;黑龙江省567个;福建省136个;江西省5个;山东省100个;河南省14个;湖南省240个;广东省145个;重庆市11个;四川省8个;贵州省3个;云南省37个;陕西省26个;甘肃省40个;青海省146个;宁夏回族自治区8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04个。

中风险区2638个

其中

北京市75个;天津市48个;河北省156个;山西省137个;内蒙古自治区239个;辽宁省104个;吉林省4个;黑龙江省323个;上海市7个;江苏省10个;福建省173个;江西省3个;山东省134个;河南省70个;湖北省1个;湖南省207个;广东省151个;重庆市180个;四川省28个;贵州省1个;云南省46个;陕西省71个;甘肃省51个;青海省139个;宁夏回族自治区17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63个。


低风险地区427个

其中

北京市36个;天津市31个;河北省45个;山西省20个;内蒙古自治区20个;辽宁省13个;吉林省4个;黑龙江省12个;上海市6个;江苏省10个;福建省6个;江西省2个;山东省21个;河南省7个;湖北省1个;湖南省20个;广东省64个;重庆市40个;四川省8个;贵州省2个;云南省5个;陕西省23个;甘肃省6个;青海省10个;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个。

长春疾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

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提醒广大市民

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区

和疫情发生地区旅行或出差

返(来)长途中要加强个人防护

乘坐交通工具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

降低感染风险

省外返(来)长人员

应提前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

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

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主动报备

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1、登录“吉事办”APP——返(来)吉人员信息填报——进行报备

2、登录“支付宝”APP——吉事办小程序——返(来)吉人员信息填报——进行报备

3、登录“微信”APP——吉事办小程序——返(来)吉人员信息填报——进行报备

省外返(来)长人员抵长后

凭“吉事办”健康码绿码通行

并在机场、火车站、公路核酸采样点

进行 “ 落地即检 ” 和 相应管控政策

对 于中高风险区人员

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省外(返)来长人员

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

7日内

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加强健康监测、核酸检测

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

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

不自行购药服药,不乘坐公共交通

及时主动报备,按规定就医

排查风险区域清单

(2022年11月8日20时更新)

(含高中低风险区及参照高中低风险区管理地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11-21

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

一、主动报备行程,落实防控措施

1.七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威返威后,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七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威返威后,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省外入威返威人员需通过电话或扫描“入威返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等方式进行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威海后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前3天原则上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对疫情发生地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基于对疫情输入风险研判结果,对近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的流入人员,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省内入威返威人员,需通过电话或扫描“入威返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等方式进行报备,抵达威海后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5.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如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二、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传播风险

6.加强重点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对确需举办的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型单位,查验外省(区、市)返岗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进入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其他重点场所时,按规定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7.提倡减少聚餐聚会,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餐饮单位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就餐人员落实现场测温、扫码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允许进入。承办5桌及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

8.进入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采购时,即买即走不停留;不从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或邮寄物品;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不多人结伴散步,防止交叉感染风险。

三、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习惯

9.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遵守咳嗽礼仪等个人卫生习惯;进出公共场所时自觉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10.请到正规市场选购进口冷链食品,购买时主动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是否齐全,清洗、加工过程中请戴手套,生熟分开,避免生食。尽量不要从境外疫情高风险国家邮购商品。如已邮购,倡导无接触收快递,佩戴一次性手套进行表面消毒处理后使用。收拆国际邮件快件后,请在3至5天内自觉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定期核酸检测,及早发现感染

11.核酸检测是精准防控的有效手段,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镇街、社区做好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核酸检测工作,每周定期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及早发现感染,及早控制传播。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非重点人群“不定期检测”等规定,避免“公共场所码”显示“灰码”、“黄码”、“红码”影响出行。

五、自觉扫码出入,四色精准筛查

12.进入公共场所及住宅小区时,请主动扫描“公共场所码”,扫码时显示红色“禁止通行”标识,人员就地静止,属地负责管控。对7天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记录的人员,扫码时显示黄色“限制通行”标识,严格限制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未按要求完成规定检测次数的国际邮件接收人,扫码时显示灰色“限制通行”标识,限制进入学校、敬老院、福利院和乘坐公交车。

13.进入医疗机构时,普通病人请主动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急诊病人按照绿色通道就医,先救治再检测。

六、关注身体状况,做好健康监测

14.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丧失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主动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七、尽早接种疫苗,筑牢免疫屏障

15.凡符合条件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尚未接种的老年人,要尽快接种。已接种完两剂次新冠灭活疫苗或1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人员,尽快进行加强免疫,提高疫苗保护效果。

八、入威返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

九、高、中、低风险地区查询

第2个回答  2022-11-25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施工方案、现场地质、水文等勘探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其他的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施工方案、现场地质、水文等勘探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其他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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