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条例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对学历没有具体要求,但根据征兵工作的具体要求,男女兵在学历和年龄上具有区别
1、男兵,18岁至22岁需满足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中专、职高学历;18岁至24岁需满足大专以上学历;18岁至20岁需满足初中以上学历。
2、女兵,18岁至22岁需满足最低学历为普通全日制高中学历,不含中专、职高学历。
大专生可以通过士官参军,主要招收非军事部门的士官,但此类士官征集对年龄、婚姻状况、学历和专业均有要求。
大专生的参军年龄不能超过24岁,未婚,毕业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在招录时会优先招收应届毕业生,大学所学专业为计算机、道路运输、自动化、通信、机电设备、机械设计制造、医学技术、语言等270余个军民通用专业。
有参军意向的大学生可通过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每年的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