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财惹命案,心理一时不平衡将胞姐一家灭门,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犯罪?

如题所述

俗话说,钱是祸根苗,色是刮骨刀。

人们对金钱有着无穷无尽的欲望,必须承认的是,在这个社会中物质基础固然重要,没有钱则寸步难行,但是对于成年人来讲,必须合理地把控自己的欲望。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为了金钱变得六亲不认。广西省贺州市发生了一起特大杀人案,一女子因嫉妒姐姐有钱还不愿意帮助困难的家人,嫉妒心与恨意交加,导致最终惨剧发生。

该案件的主谋为凌小娟,是被害人凌小云的妹妹;伙同凌小娟作案的有苏可章与刘胜男,他们分别是凌小娟的外甥和凌小娟外甥女苏某的男朋友。

凌小娟家庭背景

凌小娟在家中排行老三,前面有两个姐姐,大姐前些年就已经病故,二姐则是此次案件的受害人凌小云。据调查发现,凌小云有一前夫,是在南宁打工时认识的,两人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儿。由于后来两人感情不和离异,随后凌小云又与周子雄组成了新的家庭,并生有一儿一女。

在凌家三姐妹中,因为二姐凌小云家里做建材水泥生意,所以生活相对富裕。但是她为人小气,有时态度傲慢,因此得罪不少人。

杀人动机

凌小娟与大姐关系很好,自幼得到大姐不少的帮助。

多年前,大姐得了重病,需要大量的钱救命。为了给大姐治病,凌小娟费尽心思到处借钱,其间也多次上门求凌小云,希望家庭富裕的二姐能多出一些钱救大姐,但次次未果,凌小娟的内心深受打击。

随着大姐的病情越加严重,最终因为没有凑齐足够的医疗费而丧失了最佳的治疗机会而去世。因为此事,凌小娟已经暗暗对二姐凌小云心存恨意。

在此之后,家境比较困难的凌小娟被凌小云安排在自家工地上帮忙管理一些琐碎之事,本以为两人的关系会有所转变,但凌小云并未兑现之前承诺给凌小娟的钱款,处处克扣、拖欠。

这让凌小娟心理极其不平衡,认为二姐仗着自己有钱,目中无人,同时嫉妒的萌芽也在心中悄然升起。于是在2011年的年初策划了这场谋杀案,想杀死姐姐好继承一部分遗产。

谋杀过程

5月2日的凌晨,凌小娟等三人早有准备,用事先配好的钥匙顺利进入周家,潜入卧室用水果刀、锤子等作案工具将熟睡的一家四口杀害,血溅当场,手段极其残忍,而周家的保姆因早早出门买菜而躲过此厄运。

事后三人逃离现场,警方通过监控发现其中两人的行踪,顺藤摸瓜,找到了当时犯罪嫌疑人所乘坐的出租车司机,根据出租车司机提供的线索发现,他们在车站附近下了车后去一个夜宵摊吃东西,警方根据这个线索继续追查下去。

据邻居提供的消息,案发后的一段时间,曾见到凌小娟在她母亲住处出现过,并未发现有什么异常的举动。随着线索一点点地显露,这起案件最终被侦破,三名罪犯落网。

小结

2011年11月9日上午,法院宣判凌小娟、刘胜明、苏可章为死刑。在宣判过程中,凌小娟想要通过忏悔来获得一次宽大处理的机会。

在宣判结束后,凌小娟等三人表示对结果有异议,要求上诉。2012年4月1日,广西最高人民法院对在这个饱受关注的灭门案进行了二次公开宣判,最终还是驳回上诉,维持了他们原有罪状的审判结果,并处以死刑。

作为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切忌“爽言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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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5
答:我认为是他内心的嫉妒心理在作祟。因为他看到胞姐一家能够拿到这么多钱而自己所赚得的钱却很少,在这巨大反差之下,他才做出这样的行为。
第2个回答  2021-02-17
我认为他的这种心理也是一种变态行为,行为也非常极端。
第3个回答  2021-02-17
正是因为心里不平衡,一时冲动,所以做出了这样的事情,违反了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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