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是这样的,你提供账号给银行,然后过户给买方(产权转移或者称办理产证),
在过户时,交税等必须完成,否则不受理。
因是贷款,实际过户后的房产证(注明他项权利是被抵押)和其它权利证(给银行);一般是房产交易中心直接将其它权利证给银行,银行收到后,即放款(打入你的账户)。
本次购房结束。
如果买方不给银行,则银行不放款(这是你担心的),但是这样的话,
合同应该是约定最后付款期限的(或者合同有效期),在有效期内你的义务是交付房子(转移产权),他的义务是付房款(不论是自己付或者贷款)
如果没有收到全款,则买方违约。
你可以上法院告,主张要回房款,并按合同追究违约金。或者主张要回房子,并按合同追究违约金。
法院一定支持你的。
追问嗯嗯,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