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为什么不允许金融类企业借壳上市

如题所述

根据融资最新新规,金融资产不能通过借壳上市,为此中介机构在最初设计方案之时,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如何规避借壳上市。绿专资本特此整理了有关金融资产规避借壳上市的几个案例,供大家借鉴。

据绿专资本了解,2016年版重组新规规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净额、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等5大指标之一发生变动100%以上即构成借壳,而且对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年限也做出了限制,5年内发生变动都构成借壳,在这之外,还规定了一条万金油的条款: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也构成借壳
此外,在今年2月17日再融资新规也出台了,对重组配融产生很大的影响。

绿专资本表示,所有的金融企业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资产负债表的扩张,而上市是其开启补充资本金大门的不二法则。无论是银行巨无霸,还是中小型券商,抑或是期货、信托等细分市场的主体,或者是金控平台,都朝着资本市场前仆后继。除了IPO,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而实现上市也是很多金融企业的选择。

绿专资本称银行上市是清一色的IPO,共历两波上市潮,一次是2010年前,尤以2007年为甚,以四大行及股份制银行为主;2016年迎来城商行的上市热潮,江苏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贵阳银行、无锡银行、常熟银行、吴江银行、张家港行和江阴银行等均通过IPO登陆资本市场。

除此之外,绿专资本表示券商也大抵是两波上市潮,除了IPO,2010年前的券商上市基本是借股改的东风,以吸收合并的方式重组上市公司,如长江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东北证券、国金证券、西南证券、广发证券、国海证券;而近两年来的“类借壳”案例,有些则需要经过巧妙地安排,如华创证券、江海证券、国盛证券、安信证券、华鑫证券。瑞达、南华等期货企业也现身排队行列。

但是,金融资产并不能借壳上市。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之后再无金融企业借壳的新规。

于是,谋求上市的金融企业寻求通过曲线方式来达成目的,在操作手法上一般通过与实际控制人的既有上市平台进行资产重组,从而规避借壳(表1、表2)。这些案例囊括了国企混改、地方金控平台战略上市、信托企业重上市等。

案例

1.越秀金控:“百货+地方金控平台”双主业运行

越秀金控是第一个地方金控平台曲线上市的案例,同时也是广州国企改革典范。本案交易亮点在于:

其一,“两步走”的方案,先将广州证券67%股权与其他金融资产打包装入上市公司,实现多牌照金融资产的证券化,再收购广州证券剩余33%股权。

其二,选择国资委旗下原有上市平台,既避免了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改变,维持双主业经营从而保持了原有上市公司的主业,同时也规避了重大资产管理办法的严苛要求。

其三,国内首个金控平台上市,给其他地方国企改革提供了示范效应。其中华菱钢铁于2017年2月获得重组批文,交易后将形成“金融+节能发电”的双主业模式,整合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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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16
金融类企业属于特殊行业类型,一方面金融企业具有杠杆性,资产结构异于其他行业,另一方面,借壳上市与IPO相比流程和审批简化,不利于政策控制。
金融与实体虽然是伴生关系,但金融独大也会伤害实体经济的运行,所以政策上的这些条款有利于国家从总体方面引导控制。不过实际运行中,也是有很多规避方法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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