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没有丞相,除了皇帝之外最大的是虚衔,也就是荣誉官职即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下来是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不过这些都是虚职,不管实际事务。再下来管实际事务的比较大的官有左、右、前、后、中五军都督府的左、右都督(正一品),左、右都督同知(正二品),吏、礼、兵、刑、户、工六部尚书(正二品),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大理寺卿(正三品)。以上都是品级大的官,真正有实权、有能量的官如下:内阁首辅(正五品),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六部尚书(正二品),大理寺卿(正三品),吏、礼、兵、刑、户、工六科都给事中(正七品),五军都督府左、右都督(正一品),司礼监掌印太监(盖章),司礼监秉笔太监(批红),御马监太监(兵符),东厂提督太监(特务),锦衣卫长官[这个职位比较特殊,前期是由『锦衣卫指挥使』掌权,后期是由『后军都督府左都督掌锦衣卫事』主管]。注:内阁首辅虽然按制为正五品,但由于
明仁宗昭皇帝、宣宗章皇帝(洪熙、宣德)以后内阁首辅一般都兼任六部中某一部的尚书或御史长官(都察院都御史),所以基本上都是二品衔,但权力的主要来源确是内阁首辅职位。明朝中后期内阁的实际权力很大的,大到能在皇帝活着的时候左右皇位继承人人选(
明神宗显皇帝(
万历)中后期的“争国本”),在
明光宗贞皇帝(泰昌)死后,
明熹宗悊皇帝(天启)年幼的时候追究先皇死因(“
红丸案”)和后宫的一帮寡妇争权夺利(“移宫案”),总之是很强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