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转学学校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怎么办?现在广州某小学读四年级,想转回广西田东县老家读。

如题所述

学生转学必须办理转学手续。
初中学生转学由原学籍校填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转学联系表”。经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同意,双方区县教委审查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高中学生转学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向区县教委申报,经区县教委审核批准后,将“学籍变更登记表”转给转入校。转入学校同意后报所在区县教委,经批准后由转入区县教委负责到市教育局中学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由市教育局中学处重新编发学籍号。
本市市区学生在本市内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初、高中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一般也不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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