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跟房东说好要一个月后才能入住,房东同意了,提前一个月给了两个月租的订金,第二天房东就反悔,说房子只能预留半个月,我说好,那就等半个月没租出去房子就留给我,半个多月过去了,再问房东说房子租出去了,说忘记通知了,我是否能要求房东赔偿我两倍的订金?如果房东不愿赔偿,我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