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户口没有通知本人情况下一个被注销,注销限期派出所没有开变更证明,证件怎么变更。

什么时候应该开变更证明,变更证明是由什么机关部门开。

户籍地变更,信息需要及时更正,避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候发现户籍地址跟身份证地址不一致影响到业务办理程序,对社保缴纳产生一定的影响。

1、户籍信息变更,应按照当地流程办理更新

参保人员由于户籍性质、人员身份信息、个人基础信息或缴费信息发生变化,需办理社保基本信息或缴费信息变更手续。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变更,独立参保个人由个人自行办理变更。

2、社保资料变更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1)《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2)外来人员取得本市户口变更身份应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3)个人户籍信息变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且在户籍簿上有变更记载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籍信息变动在户籍簿无变更记载的,提供公安局出具的户籍信息变更证明;

(4)参保人属于首次参保且由于参保单位录入错误而造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变更,需提供单位情况说明;

(5)一代证换发二代证的正常升位而发生的变更,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港澳台外籍人员由于换发证件而引起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需要提供新、旧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个体工商户无公章的还应提供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料变更

公民户籍地址变更或者居民身份证相关资料变更,都应该及时到社保机构进行更新。对于居民户籍信息变更是要求由参保单位填写相关信息变更表、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委托人资料(加盖公章)再上交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变更,个人若想自行变更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信息变更表、单位委托人资料(加盖公章)到社保机构前台申请变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31
找到户籍所在地问清楚
第2个回答  2018-12-31
到派出所问问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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