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一辆货车正常行驶,与对面行驶的一辆面包车会车时,对方不知什么原因对着我的车头就撞来,我进行紧急避让,向右侧猛打方向,车头出了路,对方在我的正常行驶车道上擦着我车厢尾部,冲进了我所在一侧的沟里(右侧)。然而交警说我所行驶的路是禁行线,让我承担责任,但看了周围三处通往那条路的路口都没有禁行标志,而在事故地点2公里处有一处大型货车限速50公里的标志,交警说那是以前的不算数,我是外地的,根本不知道那是禁行线,这样的事故该怎么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