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本市的另一个区设立分厂,请问需要去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吗还有什么其他手续?

总公司执照属于经营类型的公司,分厂只进行生产加工。
更正:总公司执照属于“经销类型”的公司

1、企业在住所或经营场所内设的仓库等不对外提供服务的机构,属于对内服务的行为,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承包给他人经营的除外)。
2、企业在住所或经营场所外设的仓库等,并在仓库内从事简单的分装、打包等行为的,应该按照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办理。在实行社会综合治理的当下,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部门(包括街道办和居委会)有提醒办理营业执照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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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4
不需要 只要在当地纳税就可以 要当地政府支持你 说白了就是先把他们妥协了就 ok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2个回答  2011-06-24
你好
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越总公司
也就是你总公司没有加工这项经营范围 分公司也不能有加工!

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 用字号授权 重新注册个新公司 这个新公司可以用总公司的名字
加工话需要工业用途的厂房 还要环保局的上门核查才能注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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