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转让方刻意隐瞒店铺被拍卖的事实,是否涉嫌诈欺?

店铺转让过来还没有十天,之前并不知道店铺要被卖了。

因为是在商城里的门面,被卖之前是和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现在被卖之后只能和房东签订合同。但是房东不想继续给我们做了。

转让的时候我一再询问转让方,是不是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是不是可以一直经营下去。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也没有提及店铺被物业公司卖掉的事实。

刻意向我们隐瞒了这个事实,转让方是不是涉嫌诈欺?我要如何取证?

  转让方行为可能构成欺诈,可以起诉撤销双方签订的合同,最终判断是否欺诈,还需综合考量双方签订的合同等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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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4
转让方欺诈,您找房东和物业公司给你作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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