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一份中小商贸企业的财务制度啊?

如题所述

  第一类。企业财务制度通用大纲: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类。销售公司财务制度详细单
  A: 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 权责单位
  (1) 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 一般规定
  2.1.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2.2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部门主管
  (1) 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 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3) 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 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
  (5) 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6) 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
  (7) 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销货报告。
  B、收款报告。
  C、销售日报。
  D、考勤日报。
  (8) 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不得于工作时间内凶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
  B、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客户抱怨之处理。
  D、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E、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退货之处理。
  I、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3) 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应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额度管制客户之出货,减少坏帐损失。
  F、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G、不得向仓库借支货品。
  H、每日所接之定单应于次日中午前开出销货申请单。
  2.3.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2.3.1销售单位主管
  (1)移交事项
  A、财产清册。
  B、公文档案。
  C、销售帐务。
  D、货品及赠品盘点。
  E、客户送货单签收联清点。
  F、已收未缴货款结余。
  G、领用、借用之公物。
  H、其他。
  (2)注意事项
  A、销售单位主管移交,应呈报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之《移交报告》。
  B、交接报告之附件,如财产应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
  C、销售单位主管移交由总经理室主管监交。
  2.3.2.销售人员
  (1)移交事项
  A、负责的客户名单。
  B、应收帐款单据。
  C、领用之公物。
  D、其他。
  (2)注意事项
  A、应收帐款单据由交接双方会同客户核认无误后签章。
  B、应收帐款单据核认无误签章后,交接人即应负起后续收款之责任。
  C、交接报告书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后呈报总经理室(监交人由销售主管担当)。
  3. 工作规定
  3.1.工作计划
  3.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3.1.2.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呈主管核准后实施。
  3.2.客户管理
  (1) 销售人员应填制《客户资料管制卡》,以利客户信用额度之核定及加强服务品质。
  (2) 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之销售业绩,填制《销售实绩统计表》,作为制定销售计划及客户拜访计划之参考。
  3.3.工作报表
  3.3.1.销售工作日报表
  (1) 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内容,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
  (2) 《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阅。
  3.3.2.月收款实绩表
  (3) 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4.售价规定
  (1) 销售人员销货售价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2) 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之规定办理。
  3.5.销售管理
  (1) 各销售单位应将所辖区域作适当划分,并指定专属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销货推广、收取货款等工作。
  (2) 销售单位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信用考核之责任。
  (3) 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但变质货品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3.6.收款管理
  (1) 有销售人员收款,必须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2) 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3) 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4) 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之责任。
  第三类。中小企业财务制度详细单。
  财务管理制度
  一. 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 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 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 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 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 应尽快解决。
  8 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 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 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 内部牵制:
  1. 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 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 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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