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朋友和人吵架 过程中,临时起意拿起西瓜刀把对方头打的很重,目前对方在医院治疗,估计达到重伤

现在派出所说只要对方不追究责任,他们就不往上报了。对方家属也没说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请问如果对方要追究我的朋友会定什么罪?会判多少年?能否缓刑?谢谢

重伤害是指: 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二条 重伤是指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根据《刑法》第9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重伤害: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它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重伤害,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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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1
如果网上报了,你朋友认罪态度良好,再赔偿伤者,最低也得2年以上..
第2个回答  2011-06-22
关键你是否确定是重伤?
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缓刑。
三年以下的才能缓刑。
赔钱吧。
如果轻伤,能缓刑。但是有案底。
第3个回答  2011-06-23
看情况啊,我们又没在现场,你说的严重有多严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