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巡逻中听到业主家有救命声或斗打声安管员该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1、此类情况主要涉及物业公司如何处理发生在业主室内的突发事件。难点在于难以确认是否存在“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需要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事实。如果没有发生,物业公司相关措施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因此,物业公司应该采取措施提高安全事故的确认能力。 当有信息表明业主室内可能出现突发事件时,我们首先要确认事件的性质以及正在、未来可能造成的风险。在此之后我们才能决定物业公司采取哪些法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包括紧急避险行为。当物业公司无法确认业主室内是否发生可能造成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应注意业主房屋周围的现场保护,同时电话报警,联系业主或者业主家其他人。

  2、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必须是确实存在严重危险并且别无他法解救的情况下采取的;
  (二)所损害的利益必须小于被保全的利益;
  (三)采取措施必须得当,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物业公司需要确认是否是严重危险,还需要明确是否有其他的方法可以采取,从您说的这种情况来讲我们可以采取通知该业主家的其他人、报警、想办法与屋内中业主沟通等方法。对于无法确认的情况,最稳妥的处理办法是通知并配合专业部门进行认定,也可在上述方法采用后在决定是否采取紧急避险行为避免业主遭受更大的损失。如果,保安员收到报警信号后,未做任何确认就贸然破门而入,这种做法未免有些唐突,容易构成侵权;那如果物业公司接到求救信息后,除按门铃外,并未做进一步确认、跟进或报警工作,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客户损失,存在管理过失的嫌疑,显然也有些不妥。

  参考物业管理案例
  http://www.gywygl.com/37/13515.htm
  3、物业公司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只要提供的服务满足了合同的要求,则不应承担违约责任。《物业管理条例》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这是物业公司的法定义务。物业公司采取急措施应适当,采取紧急避险行为要根据谨慎原则,正确地认识和理解自己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及时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处理,避免错位、越位。

  参考物业管理案例
  http://www.gywygl.com/infoPM.htm

  启示与思考:

  1、接到此类信息后,首先应设法确认事态局势,比如及时察看现场或联系当事业主。当确认危害正在发生时,在经得当事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协助业主采取紧急破门的方式以控制事态蔓延;如果一时无法联系到业主,而又必须采取破门措施时,应邀请第三者(如业委会委员、其他业主等)到场,或向政府职能部门求助,做到既维护了业主利益,同时也合理规避了法律风险。
  2、如果确有紧急情况,需要采取行动时还需注意:紧急避险行为实施的要件之一是为了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是潜在的可能发生的危险。行为实施时应该尽可能邀请相关部门(如派出所、居委会)或者相邻业主、业委会委员等相关人员在场证明。紧急避险行为应该是在确保员工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否则应该向相关专业部门求助,而不应该鼓励“个人英雄”。
  3 、随着居家智能安防设施的使用和推广(如居家报警系统),一方面减轻了物业公司安全管理的压力,提高了居家安全系数;但另一方面也给物业公司带来了新的问题,即一旦发生报警后,如果物业公司未有效处理或是处理过当,都可能会引发法律责任,此类风险应引起各地公司重视。
  4、类似本案所及的突发事件在物业管理实际工作当中并非偶然,从长远考虑,建议有条件的公司或项目可以通过业主书面授权的方式,明确在业主室内发生突发事件而又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时,可以授权物业公司或第三者负责处理,这样比较有利于处理此类突发事件。
  5、物业公司应在公共场合加强安全防范引导,提高业主安全防范意识,宣传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候的处理方法,物业公司在公共场合还应多宣传报警、医疗等紧急事件的联系电话让业主熟知。

  参考物业管理案例
  http://www.gywygl.com/6/129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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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05
上去巡查如果是犯罪份子第一时间报警,如果是业主自己打架劝一下就行了!保安没有抓获犯罪份子的责任,所以不要和犯罪分子硬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