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在辞职后是不能提取的,在缴费年限未达到在退休后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在杭州市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根据《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第十二条 外地户籍人员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要求将外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入杭州市区的,必须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7年(含)、杭州市各县(市)户籍人员满5年(含)后方可办理。
未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杭州市区参保后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回其原参保所在地;无法转移的,其在杭州市区参保后建立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在杭州市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扩展资料:
《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不能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杭州市区户籍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限的,允许其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直至缴费年限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限,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缴费年限符合规定条件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享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