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合伙做生意。甲投资21万,乙19.2万,丙4.2万

写合同时,甲乙丙分别占股份0.45、0.3、0.25。若生意失败,丙亏损的钱除过4.2万之外,其余丙亏损部分算在甲账上。做生意失败,一共剩下20万本金。问甲乙丙最后更应该退还多少钱?
是应该按合同来算还是按实际的比例算?

合同规定:甲乙丙分别占股份0.45、0.3、0.25。 也就是他们约定不是以出资比例计算,而是合同上的特别约定。
所以,剩下的财产分配,也是按上面条款分配。所以甲可分9万,乙可分6万,丙可分5万。

“若生意失败,丙亏损的钱除过4.2万之外,其余丙亏损部分算在甲账上。” 这个条款主要是用于,亏损严重,债权人找甲乙丙任一个都可以追索债务。甲乙丙每一个人都有义务还钱。 而甲乙丙内部的关系,就在该条款中表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加入合伙财产全没了,还欠他人10万元。 甲乙丙内部关系,本应该甲乙丙分别承担0.45、0.3、0.25比例。 但是,有特别条款。丙的0.25要算到乙头上(丙出资的4.2万已经完全亏损)。也就是说,甲承担0.45 ,乙承担0.55,。

问题交代不完整,一般人肯定会想,为什么合伙亏损了,公司剩下的钱,丙还能拿到那么多钱的?
这是因为,合伙的出资不仅仅是金钱,也可能是技术、专利、个人能力等等综合考虑,再协商好分配的股份的。 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伙合同有效,那么,就得以合同里面的条款为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08
9 6 5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