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柳州铁路局百色工务段的一名职工.前不久,在野外工作中,由于吸烟不慎,将一片山地烧了.过火面积有10000多平方米,灾后统计,有大小果树苗1000多棵,单位叫我自已和农户协商解决,如果按农户的赔偿要求计算大约有6万多,显然太高了,我想通过法律来解决,我不知道自己应该负经济上的责任,还是过失刑事责任,我应该去找哪些部门来评估灾后损失和赔偿依据?责任应该如何确定?我该负怎样的责任?单位该负怎样的责任?农户长期丢荒该负怎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