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勤记录相关的法律问题

本人从2010年12月13日开始在公司工作一直工作到2011年6月6号,刚开始上班的时候,公司没有考勤记录,都是由主管给打考勤,自从有了指纹打卡机,我也很少去打卡,还是全部由主管给做考勤,现在要离职,想讨以前拖欠的工资和保险钱,可是公司来句按打卡机的记录走,要是按打卡机,我可能连工作半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可是实际工作却干了快半年,我该怎么维权呀,希望懂这方面的朋友给点指点,本人感激不尽。

可以根据你的工资记录,证明你的工作时间。
如果公司不能证明你旷工,那么,就可以认定你已经正常工作。
如果公司没有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应该补办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16
有工作证也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11-06-16
很难说
第3个回答  2011-06-20
不知道你们发工资的时候有没有工资条什么的,有的话可以用那个来作为证明你的工作经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