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10年12月13日开始在公司工作一直工作到2011年6月6号,刚开始上班的时候,公司没有考勤记录,都是由主管给打考勤,自从有了指纹打卡机,我也很少去打卡,还是全部由主管给做考勤,现在要离职,想讨以前拖欠的工资和保险钱,可是公司来句按打卡机的记录走,要是按打卡机,我可能连工作半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可是实际工作却干了快半年,我该怎么维权呀,希望懂这方面的朋友给点指点,本人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