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盖章顺序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2
1. 盖章顺序按照职权类别进行,主办单位盖章在左边,协办单位在右边。
2. 当只有一个或两个单位署名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空出7个字符,主办机关的印章应放在前面,两个印章都要压在成文日期上,且使用红色。
3. 若盖章方式相同,需确保印章排列整齐,两个印章之间不应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毫米。
4. 若有两个或三个单位署名,为避免空白印章,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应按照盖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三个印章,均需居中排布。最后一排印章下方右空2个字符标识成文日期。
5. 若公文排版后剩余空白不足以容纳印章,应调整行距、字距,确保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用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
6. 联合行文时,若公文由多个部门联合署名盖章,需特别注意标识公文生效标识。
7. 联合发文有一个牵头部门,文号使用该部门的,在发文部门中,牵头部门应放在第一位,其余部门按顺序排列。
8. 联合行文时,同级正职政府、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党委、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9. 上下级机关不可联合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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