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未成年人指民法上的,一般以18周岁为界。凡是年满18周岁的都视为成年人,在成都子女年龄达到18岁就已经不符合成都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条件了,但是满18岁以后,如果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也没有固定住所,可以随父母迁户口到别的地方去。
所以投靠落户的子女需要不满18周岁,才符合未成年子女落户条件,超过18岁就需要按照成年人随迁父母政策落户。
成年人户籍投靠父母步骤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