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姨妈和外甥女的“关系证明”该如何开具?

请问姨妈和外甥女的“关系证明”该如何开具?因为姨妈和外甥女的户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而且“姨妈”和“外甥女的母亲”之间的姐妹关系也不知道该如何证明,因为她们都是上个世纪50年代出生的人,而且都早已出嫁,所以户口都不在一起了。
所以请问这种情况下,姨妈和外甥女的“关系证明”该如何开具?到哪里去开具证明呢?

姨妈和外甥女的关系证明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开具:
1. 准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如果申请人已经注销户口,则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 申请人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则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3. 如果申请人无工作单位,则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先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具体要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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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4
本来如果证明你姨妈跟你妈妈是同父母是可以的,但你现在这种情况很难证明了,而且一般身份关系不能用公证的办法,建议去警察局具体询问一下。实在没有办法的话能不能请居委会想想办法。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29
去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
第3个回答  2011-05-29
证明你姨妈和你母亲系同一父母所生,后边的就好办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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