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要看我手机可以不给吗

如题所述

一、派出所办案要搜手机我可以不给吗
      1、可以。警方即便因为办案需要,无论是搜查公民身体,还是没收相关的财物,都必须依法进行。如果对方并未出示搜查证或并非执行抓捕、拘留遇到紧急情况,无权搜查公民身体。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只要相关手机或其它财物并非违法或犯罪所得,对方亦无权没收。当事人可以向警方据理力争,必要的情形下,可以向该公安机关领导、上级公安机关或当地人民检察院控告。2、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具搜查证。执行抓捕、拘留遇有紧急情况的,可以不用搜查证搜查。3、违反治安管理所取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害人。没有被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相关款项上缴国库。4、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予以收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予以收缴,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作他用或自行处理。5、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6、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1条、4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4条、245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36条
      二、对派出所所长违法办案如何举报
      派出所违法办案向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举报。
      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三、派出所的办案流程
      那就是派出所的办案流程1、调查。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3、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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