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套单身公寓,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要求房东带产权过来,但是房东说房子是他女儿的,所以就没有看到产权证。没看到也就算了,签合同时他却签了一个跟他不同姓的名字,我一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女儿随妈姓。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签了,钱也给他了。但最近老是有中介过来敲门说房东想要卖房子,而且每天都有人来看房子。但是我打电话给房东,房东又否认说没有要卖。我觉得我可能遇上二房东了,今天一仔细看合同,里面的违约条款也是针对租房方的,没有房东的违约条款(是不是不平等条约)。我现在该怎么办,“房东”的电话还能通。我可以先打电话问他看产权证吗?如果不让看,我可以告他吗?我能要回租金还有押金跟违约金吗?我只有他电话,姓名跟地址都没有(合同上是他“女儿”的名字)注:签合约时有第三人在场而且我也有他电话。
这是合同,请把我的情况看仔细些。我现在是怕房子真卖了,而我的房东真的是二房东的话那我跟他的租约就是无效的,真正的房东可以名正言顺的让我们搬走。现在是想怎么让他把钱还回,结束这种不稳定的租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