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里员工过去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平均月工资是扣除了养老金+公积金吗?

经济补偿金=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 员工过去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员工过去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是扣除了自己缴纳的养老金+公积金吗?

第1个回答  2023-01-05

经济补偿标准为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扣除五险一金和个税前的工资总额。

第2个回答  2023-01-05

经济补偿基数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应得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应得工资”。原因在于,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发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应得工资是指未扣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扣款的所有应发工资总和。而实发工资是指实际到手的工资,即已扣税、社保费、公积金等费用。

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税费、其它扣款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因此,所扣除的部分实际上是劳动者的工资,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但是,实践中也有一些案例裁判结果中按照实发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其中有多种原因需要跟结合个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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