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下详细经过 :李总的手下,找我干活,当时会计给了我一部分定金,干完活在给剩余的,当时签了个合同,说干完活验完工给其余的一部分,,我跟李总的手下和会计一起签的合同,干完活后,李总的手下,把钱领走跑了,这个事情我该怎么办 ,这个事情我还能给李总要这个钱吗?打官司可以吗
问题是 跟李总手下 和会计一起签的合同 当时定金是会计给的 干完活 钱让李总手下给接走了 辞职跑了 在说 李总手下,定金是又不是李总手下给我的 而是会计给的 干完活 却让,李总手下领走了,这是啥事情, 应该是我亲自,去领啊 为什么李总手下能带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