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是一家独资公司,那请问以老板个人名义购买的汽车(是为公司使用的)能不能入公司的固定资产呢?同理,以老板个人名义安装的宽带网络能记入公司费用吗?
2、公司有一些白条,我已经照白条内容记了帐了,那这些白条到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是全都要抽出来吗?或者换成其他发票(那时间也对不上了呀)?如果不抽出来,只是这些费用不在税前扣除,到年底再调增可以吗?
3、公司一次性给副总发了一千元的交通补贴和过年时发了一千元红包,我没有记入工资,只是记在“管理费用---福利费用”,请问这样做可以吗?
4、公司开业时的注册费和工资等其他费用,大概有四万元,都没有发票,连收据都没有,只是自己列了一张清单,这样我能做帐吗?由于这些钱是由老板垫付的,本应记入“其他应付款---老板”,如果不记帐的话,那老板的这些垫付款岂不是没有了,到时老板会找我麻烦的呀。公司开业是去年12月的事了,如果现在想再做这笔帐,还能加吗?是否做“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呢?
5、由于公司现在规模还不大,所以只有我一个会计,记帐凭证上制单、记帐、会计主管都是我签名,可是审核好象不能和制单是同一人吧?那请问我应该找谁审核呢?
由于本人是新手菜鸟,所以很多问题都不太懂,还希望各位能帮助一下,请多多关照。先谢谢大家啦!!
谢谢回答。另还有几点想再请教下您:
1 那在买车以前公司还报了油费和过路费呢,我来这前的帐就是这么做的,所以我也就跟着这么做了。买车之前不能报油费和过路费吗?
3 这个算福利费也要交个人所得税呀?本来就是因为和工资加起来超过征税标准了,所以才把它提出来另外计算的,那照您这样说的话,岂不是提出来了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