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税务局代开发票有额度限制吗?

如题所述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个人代开发票并没有金额或张数(数量)的限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一个季度内代开发票销售额不超过45万,该次数已调整为10次。也即季度代开发票销售额不超过45万,代开次数不超过10次的可以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无月销售额限制,在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个季度内代开发票销售额不超过45万,次数不超过10次的,提示纳税人可开具电子发票,不强制监控,纳税人亦可开具纸质版增值税普通发票。

超过后则不允许在电子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是没有金额限制的),只能根据弹出提示与二维码申请代开电子普通发票。也可以自行领取税务UKey,核定票种,自行开具发票,则没有金额限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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