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刑事案件中家属能不能到法庭旁听?

我弟弟今年19岁,由于年纪小不懂事被人陷害。以团伙抢劫罪被捕,在看守所被屈打成招。但是受害人可以为他做无罪辩护。由于没钱请律师,又是异地犯罪,所以耽误了时间。现在6月27号开庭审理,是公诉案件,请问家属可以在法庭旁听吗?假如受害人能上庭作证,开庭的时候还来得及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九条规定,

在刑事审判时,一般不会限制被告人家属人数,对于影响大、涉及广的案件,可能会有多人旁听的,法院就会使用旁听证控制旁听人员入内。开庭是旁听的家属不能说话。假如受害人能上庭作证,开庭的时候还来得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

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扩展资料:

1 人民法院对于第一审案件,除下列案件外,应当依法一律公开审理: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三)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四)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五)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六)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2 下列第二审案件应当公开审理:

(一)当事人对不服公开审理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但因违反法定程序发回重审的和事实清楚依法径行判决、裁定的除外。

(二)人民检察院对公开审理的案件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的,但需发回重审的除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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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第一,刑事案件家属可以旁听,但是不能随便参与发言。
第二,是否被陷害,需要证据证明。既然是团伙抢劫作案,证据主要是被害人陈述、同案犯供述、被告人自己供述。你说被屈打成招(可能性不大,据我所知看守所内刑讯逼供的情况基本不存在了,比较规范的有监控,即使没有监控,办案人员也不可能为了办案去殴打嫌疑人以致冒违法违纪的风险),那么被告人自己做了有罪供述,被害人愿意出庭证明被告人无罪,那么被害人陈述也明确了,最后关键是同案犯供述,本案是团伙作案,肯定不止一个同案犯吧,如果其他几人一口咬定被告参与了抢劫,那么紧靠被害人陈述也无济于事。
第三,既然已经逮捕并被公诉,说明案件证据是充分的,想获得无罪判决难度很大,现在的办案机关办案很谨慎,错案追究啊,如果证据有问题,被告被陷害,屈打成招,那么案件不可能走到庭审阶段。开庭时被害人出庭作证当然来得及,但是被害人之前的陈述应该是对被告人不利的,庭审时突然改口,所作陈述若没有正当理由,恐怕也不会被法庭采信。另外,紧靠被害人这一个证据是翻不了案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15
你弟弟要是申请不让你们去就不能去。怎么会屈打成招,要真是那样的话,赶快翻案。
第3个回答  2011-06-13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6、法律另由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06-12
家属可以旁听,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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