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还款的法律问题。

我是公务员,几年前我帮朋友担保贷款3万元,直到上个月我的工资被法院全额扣除,我才发现他一直都没有还钱。我朋友现在为了躲避债务,和她老婆办了离婚,实际上还是在一起生活,一切财产都在他老婆名下,迟迟不愿还钱。他女婿是公务员,请问,打官司的时候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把债务转到他女婿的名下,这场官司该怎么打?很急,请详细说明,我给高分悬赏。

  担保人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清偿,担保人即负有代债务人偿还的法律责任。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区别: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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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1
可以起诉要求共同承担债务。
纵横法律网 高博韬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06-12
你朋友是在恶意转移财产,可以先请求法院判处其将全部财产重新分割。即使是协议离婚法院也可以判处其关于财产的处分是无效的。
而且,他的债务是家庭共同债务,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所以,你可以直接将他们夫妻列为共同被告直接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12
你可以行使追偿权,起诉你朋友
纵横法律网 陈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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