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管他就会自动取消?

本人经营一个小士多店,弄了半年多就不想再干了。
之前办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没有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所以一直以来没有缴纳过任何需要缴纳的费用。
证件也没尝试过去验照年审什么的?好像个体的就叫验照?企业才叫年审?
现在关门了什么都不弄了,店子也还给房东了。
上个月房东给我打电话说新租客申请不到工商证,因为地址已经被我登记了。
我本想着去注销工商证(据说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可以不管他)。
后来工商所的人说要去先办个完税证明。
我去税局那个人又说我因为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要想拿完税证明:
就必须先办理税务登记证,然后注销税务登记证,然后拿着注销证明去注销工商证。
郁闷,这烦不烦啊?还说要缴纳多少税款多少罚款什么的?
从他口吻听说好像可以当什么失踪人口等他自动取消什么的?

跪求专业人士帮一下忙,我现在这样理解可以吗?
我什么都不管了(当然我也知道他的新租客不能登记工商证)
是否等一年?还是四年?就会自动取消个体工商经营许可证?

或者有没有其他信用上的问题?或者其他需要注意的事情??

在线等.............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任何操作是不会自动注销的,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第五条【载入决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载入决定,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载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载入日期、载入事由。

第六条【未按规定年报载入程序】企业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九条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报结束之日起15日内作出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七条【未按规定即时公示载入程序】企业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公示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经责令限期公示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责令限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作出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八条【住所(经营场所)载入程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与企业取得联系的,自发现之日起15日内作出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扩展资料

注销步骤

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登记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注销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式注销程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08
其实工商所给你办理注销登记是不用管你是不是办理税务登记的,你只要按法定要求提交了注销登记材料,工商所就应该受理并办理,如果他以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未完税为由不给办理,你可以要求他出具不予受理的通知书,你就可以以此为依据告他不作为,你可以给他讲清楚这些。因为是不是办理税务登记或完税不是你办理注销登记的前置条件。祝你顺利。追问

哇塞·朋友·我喜欢你这样直接精辟的回答。
现在工商所说需要注销就必须有个完税证明·
这个完税证明又必须先登记税务证再缴纳税款然后才可以开出完税证明·
当然随后我还需要注销个税务登记证·
那是不是很多余呢?我的问题由原来的工商证就被偷换概念成税务证的问题了··

第2个回答  2011-06-10
你也真木,一是现在工商注销根本就不需要完税证明;二是,你没办税务登记证,就说没办过,从没经营过,直接把工商注销就是了,干妈去办后再注销,拆屁脱裤子么。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1
不会自动取消,

但是会因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逾期验照而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算是一种行政处罚来的。

一般情况下,吊销营业执照起码得在验照期限(每年的5月30日后)过后,
才能开始吊销程序,
而且都得公告执行,
每次公告时间地几十天,
算起来大概得年底才能吊销你的营业执照。

这样子的话,
你原经营地址上的新经营者,
起码得大半年没办法办到营业执照了,
因为同一个地址不能办两个营业执照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6-08
工商营业执照因为和税务登记证暂时没联网,所以在管理上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你的情况,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前,应先税务机关补税,然后才能注销
如果不去注销,其实也没特别关系,就是以后你个人名义再开办营业执照会出现问题,那也很好解决,你随便亲戚名义开办,实际经营是你就可以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追问

我现在还要特意去办一个税务登记证·办理这个证件还需要业主去出租屋管理处办个租赁合同(当时他没有办)·你说这个以后不能再以我个人名义去开办?··那多久之后才可以呢?

追答

有记录了就比较麻烦,原则是要先清掉原来的不良记录才能再办,你可以参考我上面提到的方法,不一定一定要以你自己的名义的

追问

关键是我那个只是一个个体经营许可证耶·不是什么企业·
也会出现这样不良记录的问题吗?
这种记录除了再办理登记工商证会有阻碍之外,贷款什么的会有阻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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