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施行的劳动法中并不存在“临时工”的概念,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应当称为“劳动合同制度下的合同工”;
2、正式员工,按照法律规定,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试用期长短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如图所示,X为合同期限:
3个月≤X<1年,试用期1个月
1年≤X<3年,试用期2个月
X≥3年,试用期6个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4、在双方都不存在违法行为的前提下,法律为保障公平,双方都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便进行工作交接、寻找替代人员的准备。当然,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参考资料:http://blog.sina.com.cn/u/1630837547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