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他人代签,但是有单位公章,是否有效?

我们的劳动合同不是单位法人代表签的,是秘书代法人代表签的,签的是法人代表的名字,而合同上明确说了:本合同代签无效.但是有单位公章,请问这个合同是有效的么?

  经合法授权和或者时候被追认的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一般而言,劳动合同应当经本人确认签字才有效。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别人代签的,具有 法律效力:
  一、劳动者书面授权别人代签;
  二、劳动合同有别人代签,用人单位事后把合同文本交付了劳动者,劳动者没有异议,且双方已经实际按照合同履行的。
  《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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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6-07
无效的。合同条款明确写明代签无效,就是明确表明此合同的签署是不能授权,必须由本人签署才是有效的。此条款属于条件合同,即满足一定的条件合同才能生效。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如:
信用卡的申请书(即使有授权委托书也是不可以的)、信用卡刷卡的签名(是不可以授权的)、离婚协议等等
第2个回答  2007-06-06
一般认为有效,因为有了单位的公章。秘书代法人代表签字可以认为是授权,即便单位认为不是授权秘书签字,但有了单位的公章就足以表明劳动合同合法成立,单位认为合同代签导致合同无效的理由在本案中不成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6-07
应为有效的.主要的体现是单位的公章.单位的公章可以代表单位的行为.

法人(公章)一旦签章就要对此合同负责,履行合同内容,造成违约的负违约责任,谁签的章谁负责任。

《合同法》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可得出有盖公章即可使合同成立.

而合同成立只要合同内容是合法的,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

希望答案可以帮助到你.祝好运!
第4个回答  2007-06-09
有效的.
现在很多外资大型企业的法人代表都不是在国内,劳动合同都是由公司的人事代签的.所以只要有公司的公章就代表公司已经认同这份合同.如果没有公章就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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