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拒分120万赔偿金给儿媳获刑,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如题所述

事情原委:事发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小杨是杨老汉、薛阿婆的儿子,某天在外地因车祸不幸去世了,年过七旬的父母杨老汉、薛阿婆后来收到了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抚养费、丧葬费,合计有120万元钱。

小杨结过婚,有合法妻子,按财产分配原则,依照法律规定肯定能分到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但奇葩的是,小杨的妻子在多次要求分割“共有财产”(赔偿金)被拒后,为了拿回自己应得的90多万元,儿媳王庆等人和公婆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诉讼、执行等,均未果。

之后,石棉县公安局以涉嫌“拒执罪”对杨老汉夫妇立案侦查,薛阿婆被石棉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杨老汉才在他人的陪同下来到石棉县人民法院缴纳了50万元执行款,表示愿意返还。

这就是最近网上传得轰轰响的“儿子身亡后拒分120万元赔偿金给儿媳 四川雅安七旬夫妇双双获刑”一事的大致情况。

稍懂点法 律的人都知道,像本例中的小杨,有合法妻子(若有未成年子女也有份),父母健在,赔偿金应该共有,谁也不能独吞。记得如果是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人,好像遗属补助也是这样分配的,相当于“继承权”。

不过,本案中的小杨的“家庭”还有点复杂:小杨在家排行最小,早在2012年时曾与第一任妻子结婚生下女儿娇娇,一年后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婚了。四年之后的2017年,小杨结识了现任妻子王某,都离过婚、且有孩子的两人一见如故,感情迅速升温,不久即双坠入爱河……婚后他们又育有一儿子小杰(化名)。

前妻基本没权利来分遗产,但如果她的女儿娇娇是跟她生活,一直是她抚养大,尤其还未成年的话,可以到约五分之一;能分得较多的应该是责任妻女王某及其儿子小杰;其次得到财产较多的才是杨老汉夫妇——但如果杨老汉想独吞,那可是法律所不允的。

整个小杨的后事都由儿媳王庆和外孙阿浩两处理。最后经过调解协商,用工单位一次性赔了120万元。由于忙于丧事,杨老汉夫妻、王庆等伤心不已,钱先打入的阿浩账户,后才转入薛阿婆的账户——但薛阿婆后来拒不给王庆等人应得的那份“财产”。事实上,根据现行法律,这笔赔偿款王庆及其“孩子”皆有份……但无人提赔偿款的分配问题,她找到公婆要求分割该笔赔偿款,但遭到拒绝。

在多次要求分割“共有财产”要求被拒后,娇娇、王庆等人决定走法律程序。随后,娇娇将杨老汉、薛阿婆告上了法院,王庆、小杰、鑫鑫(王庆与前夫之子)、阿浩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后县人民法院判决杨老汉、薛阿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应支付娇娇、小杰、鑫鑫、王庆等4人应分得的死亡赔偿金。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但是判决生效后,杨老汉老两口并没有如约将娇娇等4人应得的份额返还。当他们再次向老两口讨要时,薛阿婆态度强硬,你们不是起诉了的哇?有本事就去找法院要……

一气之下,王庆、娇娇等人先后向石棉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办案法官上门执行,两老人仍蛮横固执,态度较恶劣,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在石棉县人民法院负责人向杨老汉夫妇释明其将受到刑罚的利害关系后,两位老人仍置若罔闻,甚至还说法院不能拿她怎么样。同日,薛阿婆才被石棉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想来,有的人就是法盲,而且有点蛮不讲理。后来,薛阿婆的女儿、侄女、外孙两次到雅安市看守所给她做了很多工作,事情总算处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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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7

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人杨三在外地因车祸去世后,年过七旬的父母杨老汉、薛阿婆收到了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抚养费、丧葬费共计120万元。在多次要求分割共有财产被拒后,为了拿回应得的90多万元,儿媳王庆等人和公婆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诉讼、执行等,均未果。

之后,石棉县公安局以涉嫌拒执罪对杨老汉夫妇立案侦查,薛阿婆被石棉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杨老汉才在他人的陪同下来到石棉县人民法院缴纳了50万元执行款,表示愿意返还。

宣判现场

2020年12月30日,石棉县法院判决被告人杨老汉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十个月;被告人薛阿婆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2021年1月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雅安市石棉县法院获悉,对未履行的支付款,杨老汉、薛阿婆同意先用家里的一头过年猪抵债支付,其余的款项将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逐步偿还。

案起男子务工时车祸身亡一次性获赔120万元

年过七旬的杨老汉家住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永和乡,和老伴薛阿婆共生育了三个子女,老两口大半辈子都与黄土地打交道。

小儿子杨三在2012年与第一任妻子结婚生下女儿娇娇,一年后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婚。2017年,杨三结识了现任妻子王庆,都离过婚、且有孩子的两人一见如故,迅速坠入爱河,婚后生下儿子小杰。

杨三为了给家庭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远赴西藏务工,一家人日子过得虽然苦点却也踏实。

可好景不长,2019年9月,杨三在西藏务工时不慎因车祸死亡。晚年丧子的杨老汉、薛阿婆与中年丧夫的王庆伤心欲绝,两位老人目不识丁,只好由儿媳王庆和外孙阿浩赶赴西藏处理杨三的后事。经过调解协商,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抚养费、丧葬费共计120万元。

因杨老汉夫妇和王庆在丧礼上哭成一团,根本无心接受赔偿款。于是,用工单位便将这笔120万的赔偿金于2019年10月15日汇入阿浩的银行账户,后阿浩又转到了薛阿婆的账户。

对簿拒不返还应得份额老两口被孙女起诉

在安葬完杨三后,王庆觉得这笔赔偿款应该有自己和孩子的一份,但一直无人再提赔偿款的分配问题。

之后,她找到公婆要求分割该笔赔偿款,但遭到了二老的拒绝。在多次要求分割共有财产被拒,娇娇、王庆等人怀疑二老和阿浩恶意串通,想独吞该笔巨款,本来感情就不算太好的他们撕破了脸皮,关系彻底破裂。

随后,娇娇将杨老汉、薛阿婆告上了石棉县人民法院,王庆、小杰、鑫鑫(王庆与前夫之子)、阿浩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2019年12月5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判决杨老汉、薛阿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娇娇应分得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282839.88元以及预交案件受理费5500元、保全费520元,支付小杰应分得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342072元,支付鑫鑫应分得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158426.5元,支付王庆应分得的死亡赔偿金117753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判决生效后,杨老汉老两口并没有如约将娇娇等4人应得的份额返还。当他们再次向老两口讨要时,薛阿婆态度强硬地说:“你们不是起诉了的哇?还来找我们咋子?有本事就去找法院要,我是不得给你钱的。”

一气之下,王庆、娇娇等人先后向石棉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四案立案金额为907111.38元。

蛮横立案侦查后仍拒付

自称剩的钱被烧了

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是石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史绍荣,他一方面对100余万元的去向展开了调查,另一方面不断催促杨老汉夫妇主动返还。

“120万是打在我账上了,但是10万元我早就拿给媳妇儿了,屋头欠了一抹多债,我拿了50万还债,剩的钱我是不得再拿给她。”薛阿婆对执行干警说。杨老汉也表示,不会拿钱出来。2020年3月30日,执行干警与乡政府工作人员、村主任等一同再次前往杨老汉家中进行调查和执行,老两口态度蛮横,说:“有60万我们还债了,剩的60万烧了,没得钱。”

“我们经调查发现,薛阿婆先后从中国农业银行提取现金117万元,杨老汉、薛阿婆拒绝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先是表示不愿意拿给申请执行人,后表示钱已被烧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杨老汉、薛阿婆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惩戒措施,对起诉阶段保全的薛阿婆银行账户中的3万余元钱进行了扣划,已经发放给四案申请执行人。”史绍荣介绍。

经多次调查,史绍荣意识到,杨老汉夫妇可能并未将钱存进银行,而是藏了起来。考虑到两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办案法官联合乡、村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等人多次前往杨老汉家中与其沟通交流、明理释法,并提出了多种方案解决该事件,但老两口态度仍然强硬,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7月24日,石棉县公安局以涉嫌拒执罪对杨老汉夫妇立案侦查。

“2020年12月1日,我院受理了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老汉、薛阿婆犯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案件受理后,我院依法向两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但庭审中,两名被告人仍拒不认罪,均陈述100多万赔偿款在偿还部分债务后已被烧毁,无法履行支付义务。两名被告人对抗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不仅妨碍了司法秩序,同时也是对本案中三名未成年人生存权、健康权、受教育权等权益的侵害。”刑事审判庭法官邓颖说。

逮捕阿婆被关看守所

老汉缴纳50万元

2020年12月23日,石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杨老汉夫妇的住房进行搜查。

执行干警在杨老汉家中里里外外搜查了几遍,哪有巨额现金的半点踪影?执行线索再次中断。

石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杨老汉夫妇的住房进行搜查

搜查过程中,杨老汉、薛阿婆态度强硬,一口咬定钱就是烧了。在执行干警的严厉询问下,薛阿婆甚至大哭大闹扬言道:“你们不要以为我是吓大的,我不得怕你们。”

办案法官见两人蛮横固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在石棉县人民法院负责人向杨老汉夫妇释明其将受到刑罚的利害关系后,两位老人仍然置若罔闻。同日,薛阿婆被石棉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薛阿婆被逮捕后,办案法官带薛阿婆的女儿、侄女、外孙两次到雅安市看守所给她做工作。再次和法官见面,薛阿婆态度变了,安安静静地听法官说话。最后,薛阿婆懊悔地对法官说:“我晓得错了,我愿意将剩下的赔偿款50万交到法院,剩余的钱我会想办法来尽力还。”

2020年12月29日,杨老汉在阿浩等人的陪同下来到石棉县人民法院缴纳了50万元执行款。

宣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夫妻俩双双获刑

2020年12月30日,在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永和乡大林村村委会内,法警拉好警戒线,薛阿婆、杨老汉老两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此宣判。

村委会内人头攒动,不一会伴随着警笛声,薛阿婆到了,此时的薛阿婆与之前早已判若两人,在庄严的国徽下,薛阿婆深深地埋下了自己的头。

宣判现场

“被告人杨老汉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十个月;被告人薛阿婆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宣判结束、全体坐下,法官向杨老汉和薛阿婆解释了缓刑的意思,原来是一个考验期,只要在考验期内不犯罪,就不会执行刑罚了。这时,薛阿婆很小声地说了一句“谢谢”

第2个回答  2021-01-07
因为我们法律规定夫妻是第一继承人,所以这笔赔偿款肯定是妻子和孩子分到大部分的,父母的这种行为完全就是没有法律意识而且亲情淡薄。
第3个回答  2021-01-07
根据的是遗产继承法。儿媳有权利继承这笔遗产,但是这两位老人想尽各种办法,不给儿媳妇钱最终法院将其开庭审判。
第4个回答  2021-01-07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根据遗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虽然当事公婆的儿子和儿媳已经离婚,但儿媳和儿女仍然享有其名下的遗产继承权,公婆拒绝承认儿媳和几个孙子的继承权,这已经违反了法律,已经可以判为强占财产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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