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流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总支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党总支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总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总部准备列为
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座谈会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
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审查发展对象
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
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被介绍人批准为
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
九、总支委员会审查
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委员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十、召开总支党员大会
十一、上级党委组织员谈话
十二、上级党委审批
十三、入党宣誓
入党时间
入党时间指的是被确定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也就是支部大会通过,组织上吸纳你为预备党员的那天。党员的党龄,应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被延长预备期的,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后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