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的过程比较复杂,尤其房屋过户尤为关键。房屋买卖的过户手续主要包括了以下4个方面:第1步就是要确认房屋的产权情况,如果房屋还存在抵押的,那么房屋的出售方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将房屋的抵押注销;第2步就是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房屋过户的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了身份证,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第3步就是买卖双方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各自应当缴纳的税费;第4步就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审查通过,那么在一段时间之后就可以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