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如题所述

我国现存古建筑有8万多处,其中木质古建筑占三分之一以上。在地域分布上,南方多于北方。北方的木质古建筑主要集中在山西、北京等省份。南方的木质古建筑主要集中在云南、贵州、湖南等省份。从大量案例来看,我国古建筑主要面临火灾风险、水浸风险、腐蚀虫蛀风险及人为破坏风险等。

火灾风险尤为突出,这与我国古建筑特点有关。一是我国古建筑材料大量采用木质,具有易燃性。二是建筑造型不利于扑救。三是院落布局加剧火灾蔓延。四是性质及使用功能决定风险隐患大。五是地理位置偏远不利于消防车进入。

很多农村地区古民居保护问题有待解决

当前,我国古建筑的风险保障主要以政府为主,商业为辅。从古建筑保护的级别看,可分为文物、非文物。列入文物的古建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经政府文物部门认定的古代建筑。非文物古建筑指未纳入国家文物范畴,但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古代建筑。

对于未纳入文物保护的古建筑,亟须解决的是很多农村地区古民居的风险保障问题。我国一些农村尤其是山区的民居由祖辈传下来,很多也历经百年,具有当地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还有一些具有独特的建筑工艺,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这些建筑往往是个人产权,农民本身对其保护的价值意义理解并不深,缺乏经费投入,这些古建筑相对风险更高,更需要引起关注。当前,保险对于这些建筑的覆盖还是有一定广度,主要以农房保险形式开展,赔偿农户房屋因自然灾害、火灾等发生的损失,但保障程度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关于发展我国古建筑保险的一些建议

1、古建筑风险管理更重在“防”。

古建筑一旦损失不可再生,决定了“防”重于“赔”。古建筑都是无价的,也是不可复制的,给古建筑购买保险并不能保障文物和古建筑在面对火灾等破坏性事件时不被损坏。因此,古建筑风险管理更重在事前防范。

2、围绕古建筑灾前预防、灾后修复开展保险服务创新。

为了达到帮助古建筑修复的目的,可从保险理赔资金的使用用途上做文章,将其转化为专业技术支持、咨询、建筑施工服务等,提供救援、检测等服务,可建立保险自身该领域的专家库,灾后第一时间帮助政府开展修复工作。

3、发挥保险定价奖惩作用促进风险管理。

当前很多古城旅游景区,商业过度开发,人员、财产密集,一些商铺的防火意识和措施不够。对于这些房屋,在承保前,保险公司将根据风险状况厘定费率,高风险高定价,低风险低定价。承保后,保险公司会定期对不安全因素隐患进行评估,提出整改建议。对于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增加保费或依法解除合同,对加强消防管理或危险程度明显降低的,保险公司可给予较大幅度的保费折扣。

4、针对古建筑加大保险产品创新探索。

与现代建筑相比,古建筑物具有投保标的界限模糊、投保价值难以确定、费率厘定复杂、理赔处理手段特殊等特点。针对古建筑开发保险产品难度大,当前市场上古建筑保险产品十分稀缺。建议加大保险产品创新探索,可借鉴苏州市古建筑保险做法,推出更多个性化产品、高保障产品,扩大全国试点范围。

5、在一些旅游景区考虑大力推行火灾保险。

针对很多商业开发成熟的旅游热点景区(古城、古村、古镇等),在火灾高发形势下,当地政府在考虑强制或半强制推行火灾保险。

6、加强火灾风险管理技术应用

在我国古建筑火灾高发态势下,加强火灾风险管理技术应用十分必要,建议加大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普及。防火措施选用应结合古建筑保护特点因地制宜。

本文由古建中国整理,古建中国--建筑文化一站式服务平台,专注于建筑产业链,以古建筑传统文化为核心的建筑行业综合运营服务商。以对古建筑“传承、应用、创新”为宗旨,以引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导向。联合建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咨询、设计、施工、地产商、材料商等企业达成战略联盟,形成配套国家一带一路、新区建设、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的建设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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