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在建筑工地上做小工的因为工作断了四根手指头

我爸爸是在建筑工地上做小工的,就是开搅拌机的,老板因为要他做了与开搅拌机不相关工作事项导致四根手指从跟断掉,只剩下大拇指健康,其余四指只接上两根,而且还不能正常使用,想这样的情况鉴定工伤能鉴定到几级伤残,能得到多少赔偿?今年我爸才40多岁,家里所有收入都基本靠他维持,现在成这样了,肯定不能再去做小工了。希望懂的专家帮忙分析下,或者知道下我该怎么维护我爸的应有的赔偿?操作方法该怎么操作?最高能得到多少赔偿? 希望好心人能帮帮我们这个即将破裂的家庭,定当以泉涌相报。。。。

  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追问

你多说的多少多少条 我也不明白,而且我爸爸也没跟用人工地签署什么劳动协议,这样会不会受法律保护呢?

追答

那就按照雇佣关系来定性,依旧是要赔偿的,受到法律保护。可能就是要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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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0
你父亲这个伤属于工伤,具体能够赔偿多少,最好还是等伤残鉴定出来,以及和你们花费的医疗费等费用共同可以计算出赔偿数额,最好委托个律师为你们维权效率更高能够更好保护你们的权益。追问

是的,我也是想找个律师来帮忙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我父亲跟用人的老板并没有签署任何劳动协议或者书面证明,而且从开始到现在我父亲住院的所有开支都是老板出的,我父亲四根手指啊,等于说以后干不了重活了,只能从事些不动手只动嘴的一些工作了,他又没有文化,我们这个家庭怎么过活啊,求各位好心的律师帮帮我们。我们不要他老板赔多少钱,只要够他老人家勉强生活不要沦落到捡破烂为生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1-05-24
构成工伤的话,能赔20-20万。但是前提是要进行工伤认定。要掌握好证据进行。祝你好运。
纵横法律网 胡剑宏律师
第3个回答  2011-05-20
两万追问

两万??这位网友也太看清一个人的手了吧?如果你的四根手指,您觉得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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