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谈了几个月。双方也自愿发生了性关系。
最近发生宫外孕做手术治疗了医生说可能会影响以后生育,我父母坚决叫我不要和她来往了,其实说实在的,她的性格和各方面都不是喜欢的那种。所以我提出分手,她用要杀人的眼光告诉我,如果那样,他就去死。而且看的出她是认真的。
我现在真的很苦恼,有时候想想,如果继续和她纠缠,我这一辈子就完了,家里还指望抱孙子呢?但是和他分手,她要是真的自杀了,那我该负什么责任呢?从法律角度讲!谢谢,急求答案
你不是当事人,你不会明白,当初我们认识纯属偶然,和她发生关系也是他主动“勾引”我D。你不知道她有多丑,看多眼就恶心的那种,大肥脸。猪鼻子。眉毛稀稀。脸黑多斑,身高1米5。体重55公斤.............
不是我不负责任。而是被逼无奈,难道一旦发生关系就要一辈子捆在一起吗。
我现在不是讲道德方面的问题,
而是从法律方面讲!
再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