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

我是海宁人以前在杭州交纳了三年的失业保险,失业后回到海宁(失业至今两年)因对失业保险不了解,至今都未办理.像我这样的情况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如果能领怎样办理手续?如果不能领我下次工作失业保险能续交吗?

这个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请看劳动部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章 失业保险金发放

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 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统计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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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4-16
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条件: 失业保险金申领申领者须具备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办事流程: 1)从失业之日起60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2)提供本人身份证明;3)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根据以上规定,你这种情况已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当然,你再就业时,还可以正常缴纳失业保险金,履行缴费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6-23

必须满足3个条件;1.非因本人原因离职;2.已经一年以上缴纳了失业保险;3.劳动者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除此之外,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

第3个回答  2007-04-16
不可以,已经过了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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