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省略号,妹妹不停地哭着,哇哇……哇哇哇……
省略号表示行文的省略或说话断断续续。被省略的语言单位可长可短,可以是字、词、短语、句子、诗行以至若干个段落。
在汉语中的基本形式是位于中线的六个小圆点(……),占两个字的位置;工具书和科技文献有时用三个小圆点,占一个字的位置。整段文章或诗行的省略,用12个小圆点表示,自成一行,占四个字的位置。省略号不拆开移行,六连点要排在同一行,书写时必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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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分为点号、标号、符号三大类。点号表示口语中不同长短的停顿,标号表示书面语言里词语的性质或作用。
点号:句号( 。)、问号( ?)、感叹号( !)、逗号( ,)顿号(、)、分号(;)和冒号(:)。
标号:引号(“ ” ‘ ’)、括号〔( ) [ ] { } 〕、破折号( ── )、省略号(······)、着重号( .)、书名号(《 》〈 〉)、间隔号(·)、连接号( — )和专名号( ____ )。
符号:注释号( * )、隐讳号(×)、虚缺号(□)、斜线号( / )、标识号(▲或●)、代替(~)、连珠号(……)、箭头号(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省略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