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中列出第三人合乎法律规定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10-28
可以直接在起诉状中列第三人。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二条 规定: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视为其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是否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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