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年失业,因在原单位已交满15年的失业保险,所以至本月截止共领取了24个月的失业金。现在我找到了新工作,新单位可以缴纳五险。请问,我是否还需要交失业保险?(我已经领到了24个月的失业金,即使新单位给我缴纳失业保险,缴纳失业金一年以后如果我再失业的时候还能再领取吗?如果不能领是否可以不用交?失业保险条例上好像有一条是说失业金领取最多不能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