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
大病保险,而且是保单内的品种,是需要向保险公司报备的,并且最好在住院前就办理好备案,否则可能会影响报销。
像广州,如果在入院后才申请备案,那么在备案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当然也会有部分城市例外。总之如果你要去外地的话,我们建议 最好还是提前做好备案,减少后续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像外地突发车祸、旅游突发疾病等,大部分城市都支持 “先救治,后报销” ,不需要提前备案,少部分地区需要临时电话报备,大家注意下就好。
如果,你在住院前没有来得及给保险公司报备,那么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出院后保险报销需要的手续: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2)被保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如医保结算后可提交结算单原件、结算明细和发票复印件;如在其他保险公司先行理赔可提供分割单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
4)意外事故的提交意外事故详细说明;
5)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如果是医疗险,当向保险公司报案后,那么被保人自己的证件和保单(一般会有
医保卡)之类的自然要备好。而其他材料,因公司而异。所以,只要将在医院产生的一些票据,诊疗记录,诊断证明等都备齐,不要丢失就好。
如果是
重疾险(防癌险),因为是针对特定疾病一次性赔付固定额度,所以除了自己身份证明原件和保险合同,主要是要有确诊证明(
恶性肿瘤),wo特定治疗技术的证明,或者达到特定状态的证明,而治疗费用票据可以不用(留给医疗险报销就好)。
如果是您在异地,那么如何在异地报销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出的一些方法:
1、根据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
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 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凭
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
暂住证等资料到
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差别
①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②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保险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
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