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作未满1年且用人单位统一安排了年假如何计算

如题所述

Q:按照我国职工年休假制度,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对于从其他单位新进入现用人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到底是指在现用人单位要干满1年才能休,还是可与原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A: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解释明确,“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但其中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单位间的工作时间不得间断超过一个月以上。超过的,其连续工作时间重新计算。如小李2008年1月1日以后在原单位工作半年,到另外一个单位又工作满半年,就应该算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年假。
按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计算方法举例:阿鹏累计连续工作已超过7年,跳槽到新单位后,当年剩余天数为245天。按规定,他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那么阿鹏在新单位的年休假天数为(245/365)×5=3.36天。由于0.36天不足一天,因此阿鹏当年年休假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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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6
可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处理:
1、《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该条定义的是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权益”的实现条件,即职工只要并且只有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才可以休年假。
2、《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是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该条说明的是职工休假权益内容(或者说是标准)的确定依据,即职工本人的累计工作时间。结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下称《条例》。)的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的规定,该条可以理解为定义的是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标准”。
3、《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所以职工在新进单位不满一年,具体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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