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在一个单位满多少年不予辞退?

如题所述

详见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见加粗黑体字部分 ,规定了因为工龄长,因为裁员,因为工伤等,限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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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0
劳动法规定,在一个单位满多少年不予辞退,没有这样的规定,只是说是两次,连续两次,你可以签订无固定几项合同,但是并不是不能辞退,只要你有严重的投机行为,答案可以辞退了,或者他宁愿不进行赔偿,也讨违约也要赔。辞退也可以
第2个回答  2021-12-09
没有这个规定的,超过十年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这个不代表不能辞退,劳动合同是双向自愿选择的,法律不会强制规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12-22
劳动法没有规定不能辞退员工,公司辞退员工,要赔偿员工N十1的工资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12-06
劳动法规定在一个单位办理了固定期的。达到无固定期合同之后就是不予辞退的,辞退的话要赔偿更多的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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