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们村就是村长自己成立的公司开发的,说三年内开发完,现在已经有二十多户签了字,

杨家堡不提,小店区这周围村怎么也是一分地一百万吧,太亏了,可是有人愿意啊。像这种开发都应该是对村民公开的吧,包括工程招标,公共设施拆除,现在是村长一手抓了。又是开发商还是村支书。如果想扛住,有什么办法?

30日的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会提出,今年年内,太原市有25个"城中村"实施整村拆除改造,今后要建成一流的城市新社区。同时,会上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后,太原市将正式出台。

目前,全市中心城区153个"城中村"的村民转市民工作已全部完成,61个挂牌成立了社区居委会,44个完成了改造建设方案,全市累计拆除旧村面积104.33万平方米。今年的改造项目中,迎泽区包括枣园、郝庄等村;杏花岭区包括剪子湾、耙儿沟等村;小店区包括杨家堡、许东等村;万柏林区包括前北屯、下元等村;尖草坪区包括大东流、新村等村;晋源区包括董茹、义井等村;经济区包括城西、下庄、化章堡等村;龙城新区包括庄儿上、红寺等村。

上述"城中村"的改造分为四类:一是城市中心区和新区范围内"城中村"的整体改造,今后这里重点发展商务办公、金融贸易、商业服务等产业;二是高新区、经济区、不锈钢园区等重要产业片区内"城中村"的异地重建,以此满足当地产业发展和结构升级的需求;三是晋祠、晋阳湖、双塔、崛山围山等重要文化旅游景区周边"城中村"的分类改造,将其建成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城市社区;四是配合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整体改造的"城中村"。

此次公布的"城中村"改造实施意见比以往更为详尽、具体,更顾及群众利益。列入改造的"城中村",要按照一村一策、让利于民、先签后拆、建新拆旧的原则,制订拆迁方案并公示,公开补偿标准。采用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要等于或略高于同类地区商品房均价。

实施拆迁前,各区政府要和90%以上的村民签订拆迁协议。要优先开工建设村民的安置用房,规划、建设手续同步办理后,即可开工建设。改造中,土地性质转变和拆除建设的同时,各区政府要同步完成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村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的目标,解决好村民的社会保障。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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