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口簿上除名,是否合法?

我有一个同学,他弟弟23岁了。多年来一直有精神病,性格暴躁,病情时好时坏,疯起来乱砸东西,打人,并且扬言杀人,非常危险。昨天还拿铁锤砸别人,对家人和社会都是一个潜在的危害。这么多年了,她家人一直让她弟弟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为了弟弟,家里钱也用光了,现在出院在家里,她弟弟不肯吃药,不听劝,病情不太稳定。她问我该怎么办,如果哪天她弟弟杀人了,怎么办呢?她家人要负责任的吗?如果现在她家人把她弟弟在户口簿上除名,是合法的吗?可行的吗?我们暂且抛开道德方面的因素,单谈这方面,因为我也不知道,所以想问问大家的意见,希望能帮上她的忙。谢谢。

大家碰到这个“弟弟”躲远点吧 精神病患者对他做的任务事情包括杀了人 他是不负责任的 他的家人也只是负个连带责任 疏于看管。她家人在户口本把他除名这个没看懂,是把他的名字涂掉吗?如果是,这当然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如果她实在无能力看管弟弟,可以申请将其交由政府送精神病院由政府看管!!追问

政府会理这种事情吗?我没听说过呢。是由政府送去精神病院吗?政府会看管吗?我的意思是和这个弟弟断绝关系,这样合法吗?

追答

政府会管的 精神病的的行为是不可预知的 她不可能不工作时刻守候在她弟弟身边 这是可以向政府申请的 断绝关系是不行的

追问

那请问去政府哪个部门申请呢?我不太相信政府的人会管这种事情,不好意思。是真的吗?

追答

自己写一份申请 然后到村委或社区出具证明 证明患者的病情和危害 之后带以上材料和医院出具的精神病鉴定书 向当地乡政府提交 由乡政府向上级政府审批 得到审批后由政府派人将其接到精神病院看管 我在派出所 我们这里就有一个例子是这样处理的 可以让当事人先到乡政府询问一下 各地需要的材料有可能不一样 希望能帮到你。。。。
补充一点 我这例子是家人对患者不管 我们也不能强制他看管 他的理由是要谋生 不能时刻看管 最后是由村委向乡政府写了情况报告 乡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队报批后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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